但由于民国时期公文依然使用的装叙结构为时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欧博官网因此当时的公文研究书籍基本以归纳阐述公文结构和公文用语为主要方式,对装叙方式不做具体解说。 1949年以后,装叙结构式公文写作方法被彻底废除,相关知识传播中断,但其后又由于历史档案整理加工和史料研究的需要,促发了对装叙结构的研究和知识传播。1962年殷钟麒著成《清代文书工作述要》,运用徐望之的三段式结构说,分别对清代题本、奏折和和官署文书的结构进行了分析;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张我德、杨若荷等开设“清代文书”课程,以自编的油印本《清代文书》为教材,开创性地结合清代公文实例系统讲授分析“装叙结构”,并发表论文《怎样阅读民国时期公文》和《怎样阅读清代文书》[3];此后,雷荣广、姚乐野、刘文杰、王铭等[4]也有清代和民国时期公文装叙结构的相关研究。1996年,《清代文书》铅印本出版,并于2003年扩展为《历史文书》[5],书中结合公文用语对公文的装叙结构进行了简单分析。 近年来,随着历史档案的大规模数字化整理,考古中公文型史料的屡屡发现,以及古文书学研究的兴起,引起档案、历史、古文献学等多领域对公文装叙结构的关注和研究,侯吉永、韩雪松、申斌、冒志祥、邵天松、胡明波等[6]都发表了相关论文,且研究范围从清代、民国时期向前延伸至明代、元代和宋代。另外,日本学者对此也有涉猎,田中谦二、萩原守、植松正、岩井茂树、船田善之等人[7]利用《元典章》和黑水城文书,对蒙元时期公文的装叙结构进行了专门研究。 但是由于古代装叙结构公文的写作方式没有历史记载,且自民国以来的装叙结构研究少有结合文例的专门分析研究,部分高校档案学专业开设的“清代文书”或“历史文书”课程中虽然涉此内容,却一直未形成科研成果进行传播和充分交流,装叙结构公文的解读成为相关领域普遍的难题。为此,欧博本文以一篇光绪元年福建布政使葆亨致琉球国中山王尚泰的咨文[8]为例,对清代公文的装叙结构和引叙层次进行具体分析,希望引起同仁的更多探讨。 2《葆亨咨文》结构分析 徐望之所言公文三段式的依据、引申、归结,是指公文正文的三个部分,而清代官府往来文书中,公文全文实际包含的远不仅限于此,《葆亨咨文》即包含九个部分(见图2)。 图2 《葆亨咨文》全文结构 2.1前衔 清代沿袭明代的做法,公文起首第一行须开写发文人的职衔(一般是官员全部职衔,称为全衔)及姓名,如果是上行文,在职衔下写主管官全名;如果是下行文或平行文,则在官衔下只写姓不具名,以显示身份尊贵。光绪元年时,葆亨任署理福建布政使,同时兼任福建按察使,与琉球国王行文时使用平行文,所以官衔下只写姓。 2.2事由 事由是大多数公文必须具备的项目,用以说明发文目的,多为“为……事”结构,如“为恭报大兵凯旋出境日期事”“为密报贼情事”等,也有只略写发文性质者,如本文的“为知照事”,以及“为札行事”“为呈请事”“为令知事”“为移会事”等。 2.3依据 即徐望之所言三段论中的发文依据。本文的发文依据是光绪元年三月初二日奉到闽浙总督李鹤年发下的札文,以“光绪元年三月初贰日奉总督部堂李 札行”开始引叙(“札行”中的“行”为发下行文之意),札文原文自“光绪元年贰月贰拾陆日准兵部火票递到礼部咨”开始,至“计粘单并宝诏一道”结束。 2.4引申 “所谓引申者,以依据为前提,说明种种理由,欧博娱乐从而推论本案应如何处理,惟依据性质,是述而不作,引申之文,出于自己的意见。必须吐辞扼要,层次井然。”[9]《葆亨咨文》的发文依据是接到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札文,要求他“立即转行颁发该国王祇领”,从而引申出葆亨的办理方法——发咨文知会琉球国王(奉此,合就移知)。 2.5归结 “所谓归结者,即本引申段述说的种种理由,以定所以如此请求、咨商、令饬,而达行文目的。” [10]《葆亨咨文》即因为引申的办理方法是“移知(发咨文知会)”,所以发文目的是“备咨贵国王,请烦钦遵祗领施行”。 在装叙结构公文中,依据部分虽然占篇幅最多,却只是交代行文过程和发文背景,公文主旨实际是在其后的引申和归结部分,所以在为历史档案拟制标题时,往往还需要从“引申”和“归结”部分概括出“事由”,而公文起首的“事由”实际只能起辅助作用。 2.6结束语 清代很多官文书沿袭元明旧例,用“须至……者”结束正文,同时还有指明所用公文种类的作用,如“须至咨者”,即所用为咨文;“须至牌者”,所用即为牌文;“须至申者”,所用即为申文。 2.7附件说明 说明本公文带有的附件。葆亨向琉球国王发咨文,以一份宝诏(盖有“皇帝之宝”印玺的诏书)为附件。 2.8收文人 清代官文书一般将公文的收文人(受文人)列于文末日期之前。在“右咨”“右牌”“右札”“右关”“右移”等后一行,列写收文人官衔及姓名,欧博allbet意为将前文(因为清代公文是竖行自右向左写,所以“右”为前),咨(牌、札、关、移等)给某衙门某官,如果收文人为下级官员,即开写全名,如果是上级或平级官员,则只写姓不具名。 2.9日期 即本公文的成文日期,位于文末最后一行,并齐年压月盖发文衙门印章。 3《葆亨咨文》套引层次分析 这件咨文在装叙发文依据时,一共形成三层套引:咨文中套引了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札文,李鹤年的札文中套引了礼部的咨文,而礼部咨文又是以礼部仪制司的呈堂稿为主要内容成文。(见图3[11]) 图3 《葆亨咨文》三层套引示意图 3.1《葆亨咨文》中套引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札文 李鹤年札文的三段式结构清晰可见(见图4):首先引叙接到礼部的咨文(由兵部火票的方式递到)作为发文依据;其次用“准此”引申出处理意见——行司(给福建布政使司发札文),最后归结发文目的——“即便遵照将应颁琉球国宝诏一道该司立即转行颁发该国王祇领,仍将接到及转颁各日期叙详请咨,均毋违延,速速。”最后说明札文带有两个附件:一为粘单(抄录的礼部奏请颁发琉球等国并各省督抚宝诏、颁发将军提镇等誊黄的奏折),一为宝诏(准备颁发给琉球国王的诏书)。 图4 闽浙总督李鹤年札文结构图 3.2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札文套引礼部咨文 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札文中引叙了礼部的部分咨文作为发文依据,但引叙时,礼部咨文的前衔、事由、引申和归结等均被略去,只保留了发文依据(仪制司呈堂稿)和附件说明(见图5)。然后以“等因到本部堂”作为引叙结束。“本部堂”是李鹤年的自称,清代中叶以后总督一般都带兵部尚书衔,而六部尚书习惯被称为“堂官”,所以往往以“部堂”称谓总督,“到本部堂”指礼部咨文被送至本官(闽浙总督)处。 图5 礼部咨文结构图 3.3礼部咨文中套引礼部仪制司的呈堂稿 呈堂稿为六部衙门内各司拟制的文稿。各部公文均由相应的司承办拟稿,然后呈送堂官审核批准,这种文稿称为呈堂稿。呈堂稿被审核批准以后加上首尾就成为以本部名义向外发出的公文文稿,如题本、咨文等。以本部名义向外发出的公文文稿引述呈堂稿时,以“某司案呈”开始引述,以“可也”结束。 仪制司呈堂稿的装叙结构(见图6)为:首先叙述发文背景,光绪元年正月二十日光绪登极颁诏天下后,本部(礼部)于正月二十二日奏请给琉球等国和各省督抚颁发宝诏,并给各将军提镇等颁发誊黄,奉到朱批“知道了”;进而引申出处理意见——将礼部所上奏折及奉到朱批抄为粘单,知照闽浙总督将诏书转颁给琉球国王;最后归结发文要求——将琉球国王奉到宝诏的日期报礼部备案,宝诏留存在琉球国不必收回(清代规定,盖有皇帝之宝印玺的诏书要收回)。 图6 仪制司呈堂稿结构图 4结语 装叙结构公文的主要特点是需要说明发文背景或依据,尤其以收到来文为依据时,要在本文伊始引叙收到的来文,以使受文者了解发文依据和缘由,由此形成将来文装入本文的公文结构。而如果收到的来文也是装叙结构,就会造成“套引”的情况,一桩公务行文路径越长,套引层次就会越多,有的公文甚至可以有十几层套引。 民国时期教育部长蒋梦麟认为,形成这种结构的原因之一是“办稿者因为贪懒的缘故,不愿就来文中摘叙简要的事由,而只用‘云云照叙’的方法,把来文全引在去文稿中”[12],张我德认为,“这种方法有它的好处,单独一份文件就可以把所要讲的问题,从开始提出到各个处理环节,原原本本反映出来,节省了受文者查阅旧案的手续,也就节省了处理问题的时间” [13] (注:此处“旧案”应该是指本案中先前形成的被套引的公文)。 本文认为,如果仅是出于办稿者贪懒,其结构不会被延续传承两千多年;而张我德所说方便查阅旧案也不是它被延续使用的理由,因为当时多个衙门间的往复公文分散保存在各衙门,中间环节的某个衙门并不可能去到前个发文衙门查阅文中提到的公文,公文的装叙结构恰恰是为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装叙结构从秦汉时期被绵延使用至民国,成为中国公文传统风格,根本原因是中国古代官僚机构一级管一级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造成了逐级行文的普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下达地方基层的任务,需要级级转文下达,在无法查案的情况下,如果不做说明,基层衙门无从知晓其发端;地方衙门上达朝廷的公务,如果没有中间衙门的装叙结构公文,朝廷既不能详知其来由,也无法得知中间衙门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装叙结构公文中的原文引叙,是当时条件下解决在层层转达的过程中信息遗漏或失真问题的有效方式,可以防止隐漏、偷换、欺瞒等情况。 装叙结构公文看似复杂,却能够使收文者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些对于收文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信息。一方面,可以据以判别收到的来文是否有充足的理据,另一方面,可以正确理解来文意图并采取得当行动。以《葆亨咨文》为例,礼部为了证明向琉球国王转颁诏书这件事是已经奏请皇帝同意的,专门将本部“奏请颁发琉球等国并各省督抚宝诏、颁发将军提镇等誊黄”的奏折抄单,作为给闽浙总督咨文的附件;而也正是因为有了一系列装叙作为背景交代,福建布政使葆亨才能理解闽浙总督命其向琉球国王颁送光绪皇帝继位诏书的因由,并知道“仍将奉到日期知照本部备案,所有用宝诏书存留本国,毋庸缴回”是出自礼部的要求,必须照办。 这种公文结构还于无形中为今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即在历史档案缺失不全的情况下,研究者仅凭一件公文即可还原全案的基本情况、了解其行政过程。例如,《葆亨咨文》引用文例的套引层次,帮助倒推、还原出了光绪皇帝即位诏书从礼部发出至送达琉球国的全过程: 首先,光绪元年正月二十日,光绪皇帝登极,正月二十二日礼部上奏折,奏请“颁发琉球等国并各省督抚宝诏、颁发将军提镇等誊黄”,得到皇帝朱批允诺(“知道了”)。 其次,礼部将给琉球国王尚泰的“宝诏”递交闽浙总督,请其“转颁”:(1)仪制司承办本部发给闽浙总督的咨文,拟写文稿(呈堂稿);(2)呈堂稿得到礼部尚书批准后,转化为以礼部名义发给闽浙总督的咨文;(3)制备咨文附件:宝诏、礼部所上奏折的抄单;(4)礼部将咨文及附件交送兵部,由其递送给远在福建的闽浙总督李鹤年 再次,二月二十六日闽浙总督李鹤年收到礼部咨文,给福建按察使司葆亨发札文,命其将“宝诏”颁发给琉球国王。 最后,三月初二日福建按察使葆亨收到闽浙总督咨文,于三月初十日给琉球国中山王尚泰发咨文,并附送“宝诏”。 民国中期以后对引叙方式的简化,以及后来装叙结构公文的彻底废除,固然使一般人阅看公文时不再感到繁复难懂,但装叙结构公文固有的诸种作用也随之消失。 需要说明的是,装叙公文的三段式结构,是徐望之、殷钟麒等人从清代及民国公文中归纳出的一种典型公文结构,不是前人撰拟公文的依据,就现有材料所见,当时公文并不全部是依据、引申和归结三段齐备,而且清代题本、奏本、奏折等上奏文书的装叙结构与官府往来文书的装叙结构也存在一些差异,所以,本文所做结构分析不适用于清代的所有公文。 另外,清代装叙结构公文中须以相应公文用语对公文的依据、引申和归结等各部分进行起承转合,但公文用语种类繁多,不能为《葆亨咨文》一文所能穷尽,而且自民国以来关于各类用语的名目及标点方式也存在多种意见,碍于篇幅所限,这些将在另文中做专门讨论。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刘宣阁.公牍文研究[M].上海:世界书店,1946:28. [2]徐望之.公牍通论[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7:130-131. [3]张我德的《怎样阅读民国时期公文》,连载于《北京档案史料》1987年1-4期;杨若荷的《怎样阅读清代文书》,连载于《北京档案史料》1995年2-4期。 [4]雷荣广,姚乐野.清代文书纲要[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刘文杰.历史文书用语辞典[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王铭.论民国文书的装叙模式与关界词语[J].档案与建设,2001(9):18-19. [5]裴燕生.历史文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冒志祥.从朝鲜《吏文》管窥明代外事文书的办理流程和行政效率[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8(4):144-154;邵天松.黑水城出土宋代汉文社会文献公文术语研究[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4(4):1-10;陈卫兰.元代直译体公文阅读要领——以《通制条格》为例[J].台州学院学报,2008(4):32-35;申斌.明代契尾所引官文书的结构、流程与标点[J].徽学,2018(01):212-225;申斌.明代官文书结构解读与行政流程复原——以《山东经会录》的纂修为例[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44(6):749-756;韩雪松.简析伪满时期呈文的文体功能与结构模式[J].山西档案,2016(4):114-116;侯吉永.漫谈民国公文装叙结构的演进[J].档案,2012(6):15-19;胡元德.古代公文文体流变述论[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6;胡明波.中国古代官署平行公文文体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5. [7]船田善之,申斌.蒙元时代的公文书史料:原文书与集成文书之间[J].中国史研究动态,2017(5):38-41. [9][10]殷钟麒.清代文书工作述要 下册(初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文书学教研室,1986:290. [11]为了直观显示文中的套引层次,本图将每一层做了分段,每一层内文字较前一层低两格,并加上了边框。 [12]国民政府教育部.画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M].上海:中华书局,1931:2. [13]张我德.怎样阅读民国时期的公文(二)[M]//北京市档案馆.北京档案史料.北京:新华出版社,1987(2):63. 文章来源: 《档案学通讯 》2019年05月18日。 作者简介:沈蕾(1965—),女,北京人,硕士,教授,主要从事档案基础理论研究,E-mail: shenlei@buu.edu.cn。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