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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动态】马国英:从民间到官方:民国时期国民收入核算

时间:2024-06-25 20:08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4 次
[22]1944年完成《中国国民所得估计方法论稿》,曾公开征求研究方法及数据方面的意见,1945年年底完成《中国国民所得(1933)》初稿,在刊印之前油印《中国国民所得估计述要》分发各方参考,1946年在国外…

[1] 李琮:《世界经济学大辞典》,欧博abg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30页。

[2] 张塞:《新国民经济核算全书》,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年版,第27-29页。

[3] 邹进文:《民国时期的中国国民收入研究:以刘大中、巫宝三为中心的考察》,《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4] 缪德刚:《国民经济核算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以20世纪40年代巫宝三对“国民所得”的估算为中心》,《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5] 宋丽智:《刘大中经济思想研究:以美国经济评论的5篇论文为中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6] 关永强:《1933年中国国民所得再考察:浅析巫宝三与刘大中估算的差异》,《财经问题研究》2017年第3期。

[7] 缪德刚:《国民经济核算思想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基于“国富”学说的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19年第5期。

[8] 倪玉平、徐毅等:《中国历史时期经济总量估值研究:以GDP的测算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9] 刘佛丁、王玉茹:《关于中国近代国民收入研究的状况和展望》,《天津商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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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端:研究机构与人员的关注

国际上对于中国国民所得的估算,较早的有1930年德国得累斯登银行(Dresdner Bank)的估计,其步骤是,先估计中国的国富在1926年为1263.6亿元,再依照由各国统计结果得出的国民所得和国富的比例,分10%、15%和20%的比例,从最低到最高进行推算,在这几个比例下中国国民所得数值分别为126亿元、189亿元和252亿元。[1]科林·克拉克(Colin Clark)在《经济进步的条件》(Condition of Economic Progress)一书中计算了28个国家的国民收入,其中估计中国在1925—1934年间的国民所得为43.5亿英镑(合690.4亿元)。[2]日本学者高桥秀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所著《支那之富力》一书中对中国的国民总收入、人均收入及其与世界主要大国的比较作过估计,但仅包括十八个省的情况。[3]

国内对于国民所得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丁鹄记载,程孝刚从消费方面入手,估计战前的国民所得为537.5亿元。[4]卜凯估计1921—1925年间的国民所得为234.855亿元,翁文灏估计战前为180亿元,何廉估计战前为121.5亿元,[5]孙拯估计1942年后人均收入500元,[6]陈振汉估计中国战时国民平均收入只有1928年俄国的三分之一,约为6.3镑。[7]由于当时统计调查资料不全,国民收入核算进展困难,上述数据均为粗略的估计。除了上述一些核算成果之外,有影响力的有刘大钧、刘大中和巫宝三等的研究成果,邢慕寰也做过一些工作。

(一)刘大钧的研究

1935年8月,蒋介石接受私人顾问端纳的意见,成立军事委员会国民经济研究所,[8]由刘大钧担任所长,同时聘其为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专门委员。[9]国民经济研究所虽隶属于军事委员会,但刘大钧曾言,事委员会对国民经济研究所的工作从未过问。[10]由于认识到国民收入可以作为计划税制、平抑物价、一般经济决策的参考,刘大钧从1939年开始[11]主持国民收入核算工作,1943年完成《中国战前国民收入初步估计》,油印本分送有关机关与专家,但是当时未刊行。[12]抗战结束后,该文被刊载于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周刊,名为《中国战前国民收入估计》。[13]后来,刘大钧又对估算进行过修正,采用的方法为所得法,以租金、利息、工资和利润四项分别进行估计。原估计国民收入为185.83亿元,修正后为359.44亿元。[14]“但因原始材料过于缺乏,故估计之部份远较统计为多。”[15]

(二)刘大中的研究

刘大中于1941—1946年间担任民国政府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参事处副参事,1942年冬季参加太平学会会议时就写文章《中国国民收入与战后工业化初探》(Some Preliminary Notes on the National Income and Post-war Industrialization of China),对中国国民所得进行了估计,估计的时间范围是1929年—1934年,采用了4种方法,即最后产品法、增加价值法、分配项额法、所得支配法,国民所得估算结果为352亿元。1944年《大公报》载杨叔进翻译刘大中论著一篇,题名为《中国国民所得与战后工业化》。[16]刘大中认为自己的估计结果是一种“从宽”估计,中央设计局采用这一数据,用以初步估计战后五年建设总计划中国内资金可筹集数额,并做了两项修订,一是修正边区人民所得,修正后国民所得为349.1亿元;二是进行币值矫正,矫正后的结果为331亿美元。[17]

太平洋国际学会会议之后,欧博官网刘大中在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商务参赞李干的支持下继续开展中国国民收入问题研究。经过四年的努力,完成了英文学术著作《1931—1936年中国国民收入:一个探索性的研究》(National income of china,1931-1936,an exploratory study),该书于1946年由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出版。[18]这次估计是“从严”估计,采用的方法以价值增加法为主,[19]得到的结果是国民所得的一个最低值。按当年币值计算1933年国民所得为253.7亿美元,按1931年币值计算1933年国民所得为342亿美元,按当年币值计算1931年—1936年均国民所得为278.5亿元。[20]1946年,刘大中在清华执教时首次创建中国的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帐户。[21]

(三)巫宝三的研究

20世纪30年代末供职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的巫宝三深感做国民所得研究对于中国经济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即产生了对国民所得进行核算的想法。该想法受到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陶孟和的鼓励后,在1942年与汪敬虞、章有义、马黎元等开始此项研究。[22]1944年完成《中国国民所得估计方法论稿》,曾公开征求研究方法及数据方面的意见,1945年年底完成《中国国民所得(1933)》初稿,在刊印之前油印《中国国民所得估计述要》分发各方参考,1946年在国外期刊发表“中国国民所得之一个新估计(A New Estimate of China's National Income)”,简略介绍国民所得核算过程及结果[23],1947年出版《中国国民所得(1933)》一书。

巫宝三的估计使用增加价值法和所得法,计算出1933年国民所得为199.6亿元,运用指数折算出1931年—1936年其余各年的数值,平均每年为222.6亿元。[24]巫宝三和刘大中估计的时段均为1933年—1936年,其中1933年的数据较为确实。巫宝三对于国民所得的分配和使用情形也进行了估计,刘大中的估计中无此项数据。[25]

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兹曾与巫宝三就1933年国民所得交换意见。方锦在《中国国民所得(1933)》的书评中提到库兹涅兹撰写的一篇文章和三个附录,文章中主要对概念和方法论问题加以论述,巫宝三也撰文进行了回应。[26]贝友林于1948年在《实业金融》上发表的《中国国民所得消费与投资》一文,对巫宝三使用增加价值法和消费投资法对1933年国民所得进行估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介绍,对库兹涅兹所提修正意见进行了说明并逐一进行批驳。[27]

巫宝三参酌库兹涅兹等的意见,参考新资料对《中国国民所得(1933)》数据进行了修正,修正后1933年的国民所得为203.2亿元。[28]那么,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的生产能力又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经济学家、政府机构及一般民众都急于知晓相关的情况。巫宝三又对1946年的国民所得进行了估计。以1993年价格计,1946年的国民所得为190.2亿元;以1936年计为230.6亿元。[29]此项研究在美国总统杜鲁门特使魏德迈于1947年7月来华调查我国经济情况时作为一项经济资料被提交,以供其参考。[30]

(四)邢慕寰的研究

1942年,邢慕寰从重庆的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经济系毕业,后在国家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组任助理,历时4年。1945年,邢慕寰被派往美国进修经济,进入芝加哥大学研究院,学习一年后肄业。次年10月投入库兹涅兹教授门下,在纽约国民经济研究所学习国民所得和国民会计半年,[31]撰有研究成果《对中国国民收入和有关问题的初步探讨》(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on china's national income and related problems)一书。[32]1947年他又回到资源委员会[33],任经济研究组分析师兼组长两年。[34]邢慕寰1945年在国内发表《国民所得之估计问题》一文中,详细介绍西方国民收入编制的基本理论和编制方法。[35]随后又发表《国民所得之估计及其问题》一文,在文中除介绍国民收入基本理论外,还对英国、美国、印度、日本的编制情况予以介绍。[36]1948年,他对国际收支差额和战时与战后的国民所得进行了修正,得出战前人均收入在50—60元之间,1946年为45—55元,这应算作是对国民所得的一个新估计。[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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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范洪:《中国财富与收益的个人分配及其所引起的问题》,《经济学报》1941年第1期。

[2] Colin Clark. Condition of Economic Progress,MacMillan Co. Ltd.,1940,pp.44-46.

[3] [日]高桥秀臣:《支那之富力(本部十八省):中华民国兴隆策之基础》,《国民杂志(上海)》1913年第5期。

[4] 吴景超:《经济建设与国内资金》,《大公报(重庆版)》1943年3月14日。

[5] 丁鹄:《丁鹄经济金融理论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38页。1946年3月1日,国民党财政部统计处召集各机关代表讨论国民所得采用数字,印发的油印资料里包括以上三项资料。

[6] 陈振汉:《从苏德的经济建设论到中国经济建设》,《经济汇报》1943年第7期。

[7] 陈振汉:《中国战后经济建设与计划经济》,《东方杂志》1943年第15期。

[8] 吴景平:《现状与未来:档案典藏机构与近代中国人物》,欧博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2页。起先附属于军事委员会国民委员会,但实际上是直接向军事委员会负责。抗战爆发后直隶军事委员会,1943年解散。

[9] 刘大钧:《上海工业化研究》,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75页。

[10] 上海市档案馆:《刘大钧与端纳关于国民经济研究所的往来函件选辑(续)》,《上海档案工作》1993年第6期。

[11] 吴景平:《现状与未来:档案典藏机构与近代中国人物》,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2页。

[12] 刘大钧:《上海工业化研究》,第478页。

[13] 丁鹄:《丁鹄经济金融理论文集》,第43页。

[14]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估计方法论稿》,《华大经济学报》1944年第2期。

[15] 上海市档案馆:《刘大钧与端纳关于国民经济研究所的往来函件选辑(续)》,《上海档案工作》1993年第6期。

[16] 杨叔进:《中国国民所得与战后工业化》,《大公报(重庆版)》1944年5月21日。

[17] 丁鹄:《丁鹄经济金融理论文集》,第55页。

[18] 邹进文:《民国时期的中国国民收入研究:以刘大中、巫宝三为中心的考察》,《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19] 方显廷:《中国之国民所得与工业化前途之展望》,《新经济》1945年第4期。

[20] 雍文远:《书评:中国的国民所得》,《经济评论》1947年第1期。

[21] 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等编:《海外常州人》,方志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134页。

[22] “国立中央”研究院文书处编:《“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三十一年度报告》,“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42年版,第6页。

[23] Ou P. A New Estimate of China's National Incom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54, No. 6 (Dec., 1946), pp. 547-554.

[24]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1933年)》,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1页。

[25] 方显廷:《中国之国民所得》,《财政评论》1946年第4期。

[26] 方锦:《书评: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经济评论》1948年第21期。

[27] 贝友林:《中国国民所得消费与投资》,《实业金融》1948年第1期。

[28]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修正》,《社会科学杂志(北平)》1937年第2期。

[29]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1933、1936及1946》,《社会科学杂志(北平)》1937年第2期。

[30] 《讨论三十五年国民所得的估计》,《财政统计通讯》1947年第18-19期。

[31] 周吴奇:《战后台湾经济增长思想研究》,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254页。

[32] 转引自王玉茹:《中国近代的经济增长和中长周期波动》,《经济学(季刊)》2005年第1期。

[33] 陈勇:《中国台湾经济学家邢慕寰的经济思想研究》,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3页。

[34]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25辑)》,中国台北“国史馆”2001年版,第141页。

[35] 邢慕寰:《国民所得之估计问题》,《经济建设季刊》1945年第3-4期。

[36] 邢慕寰:《国民所得之估计及其问题》,《资源委员会季刊》1945年第4期。

[37] 邢慕寰:《我国国民所得数字的商榷》,《资本市场》194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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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官方对估算工作的重视

汪敬虞在《中国国民所得的编制及其编制机关》一文中指出,我国的国民所得研究,是一个从民间开始,之后由政府接收过来继续进行的过程。[1]但仔细考量,参与核算的人员不完全是民间身份,起先出于对学术研究、国际动态以及民生福祉的关注,开始着手进行国民收入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后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起了当时政府部门的关注。同时,这一数值对于当时经济建设具有参考意义,资源委员会、财政部、主计处统计局等部门出于不同的目的了解国民收入核算具体情况。一方面,官方对于国民收入核算介入程度提高,例如,中央设计局也欲知晓我国国民所得。在了解巫宝三等人的研究后,将国民所得研究工作委托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进行,农林部也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资助。[2]另一方面,国民收入数据日渐被应用到政治、经济的各个领域,这些都标志着国民收入核算逐步官方化。1947年,国民所得研究委员会成立,欧博娱乐标志着正式的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开始形成。

(一)资源委员会的尝试

国防设计委员会于1932年11月成立,1934年4月改隶军事委员会,更名为资源委员会后,其所从事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包括研究中央和地方财政制度以及调查国民收入等,也委托北平社会调查所进行有关经济方面的研究工作。[3]1938年3月,资源委员会改隶经济部,有着手进行国民收入核算的意向,但苦于自己没有经验,于1944年孙拯赴美担任资源委员会驻纽约办事处副主任之际,将国内的材料送到美国,拟聘请库兹涅兹和四名哈佛学生进行编制。[4]

另有记载,1945年初,国民政府拟定了战后“重工业五年计划”。为了确定这一计划的建设经费和重工业发展速度,钱昌照赴美时曾约请国民收入专家库兹涅兹研究国民收入。同年,国家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组助理邢慕寰被派往美国芝加哥大学进修。[5]1946年1月,孙拯邀请张培刚[6]、丁忱[7]、吴元黎[8]、周贻钧[9]四人协助库兹涅兹研究中国国民收入,设计和改进全国经济事业的统计制度。[10]后来,据资源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昌照回忆,库兹涅兹亲自来华调查了半年,也曾提交了一封报告,但是并未得到国民收入的可靠数据。[11]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向美国申请了一笔20亿美元的贷款,目的是用于战后工矿建设。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聘请库兹涅茨担任资源委员会顾问,请他设计一套资源和工矿产业的调查统计制度,聘请吴承明、张培刚、丁忱为专门委员担任库氏助手。张培刚、丁忱5月返华,之后继续与库兹涅兹一起工作了3个月。[12]吴承明1946年6月陪同库兹涅兹来到南京的资源委员会,[13]7月17日在资源委员会作题为《经济统计与经济发展》的报告。[14]库兹涅兹于该年返美后,10月,在美国的邢慕寰投入库兹涅兹教授门下,在纽约国民经济研究所学习国民所得和国民会计,对国民所得进行了新的估计。[15]

1946年7月,资源委员会改隶行政院。为研究经济问题、发展事业经营、配合工业建设,改组后在1946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经济研究所,前经济研究室主任孙拯为所长。经济研究所设研究委员会和总务、编译、资料三室。研究委员会分组工作,第二组由丁忱负责,“业务上继续与库兹涅兹进行研究工作,拟在短期内作一结束”。[16]

(二)主计处统计局的核算

主计处统计局隶属于国民政府,是办理全国统计事宜最高组织,主计处核算国民所得主要目的是将其作为财政参考。[17]1946年4月1日,在主计处成立15周年的纪念会上,主计长陈其采提出,“国民所得统计,为财政上最重要的参考材料,英美各国对于国民所得的调查,颇为详尽,故在战时,根据各个国民所得状况在可能范围内适量的增加所得税的税率,以充实财政上的来源,而民无怨言。”[18]

主计处材料记载,在1946年年初曾指派统计局第二科负责研究国民所得,1946年3月初完成估计方案初稿。为检验估计方案是否合用,用1936年的数据进行了估算,附于方案之后。彼时,巫宝三等人的研究即将完成,主计处国民所得研究参酌了巫的研究。[19]

据资料记载,1946年8月库兹涅兹来华后,由于主计处国民所得计算方法使用了库兹涅兹的产业支付法,故为了完善研究方案,主计处曾三次延请库兹涅兹对其方案进行评议,并与巫宝三交换了意见。主计处结合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室、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等研究人员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20]

汪敬虞在《中国国民所得的编制及其编制机关》中提及,1948年主计部统计局已经草拟了一个中国国民所得估计方案,正着手试估1946年的国民所得,他于1948年11月在国民所得联合研究会上曾翻阅该成果,并在会议上就估计的方法提出了几点意见,他指出,主计处的核算是直接从各种所得形态,如工资、薪金、地租、利息、利润入手计算数值,最大的弱点是忽略了全国最后生产应该等于国民所得。[21]

(三)财政部的关注

随着国民所得数据在国际上越来越受重视,财政部也开始关注这个问题,“自国际货币基金会议在布里敦成立协定后,将来国际开发银行机构成立……惟各种有关资料,如国际收支差额及国民所得等,实有积极准备,以便随时提出之必要”。但是,当时官方国民所得数据缺乏,财政部钱币司曾向主计局统计处要求协助,函洽主计处统计局会同办理,得知统计处已做出初步估计,拟定于1946年2月中函邀有关机关代表协商。[22]

到1946年3月底,国民政府出席世界货币银行的代表提请财政部出具中国国民所得统计数字,“作为出资于世界银行之根据及认缴联合国会费之标准”。财政部因缺乏此项数据,遂询之于国民政府主计处。主计处估计方案于1946年3月初完成初稿,并参酌了巫宝三的研究。财政部摘录主计处研究方案中的数字对代表的问询进行了回复。[23]

1946年4月第3期《财政统计消息》记载,“本部准外交部函商提供有关联合国货币基金会议所需我国垫付动用基金及应付联合国会费数额,应行参考之国民所得及战时经济损失等项数字,因事关重大,于三月一日特由本部函邀各有关部分各专家研讨,到农林部赵司长等十余人,由统计处杨统计长主席,会商结果,对于国民所得数字决采用由中央研究院发表之数字,惟所需折合推算手续应函请中央研究院及中央设计局提供意见,并将上项数字送部转送”。[24]可以明确,实际上提交联合国货币基金会议的数据为巫宝三的估算结果。

1947年8月,联合国统计局国民所得统计组主任德克森 (Derksen)所作《国民所得统计之比较》在世界统计大会宣读,其中,中国国民所得数据来源为“中国国民所得之一个新估计(A New Estimate of China's National Income)”。[25]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1946年—1948年财政部、主计处虽然已经开始关注国民所得数据,主计处曾开展过相关的核算工作,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核算体系尚不成熟。

(四)国民所得研究委员会的成立

1947年8月,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处长冀朝鼎称:“国民所得之数字,至为重要,无论经济之统计分析,或经济政策之设计考核等,均需以此国民所得之数字,为最基本之根据,尤其近来国际银行、国际货币、各种有关经济之国际会议,皆对国民所得,视作极为重要之参考材料。”他认为中国国民所得虽有调查,但不详尽,建议与相关部门商讨成立国民所得研究委员会。[26]1947年9月,由中央银行研究处发起,联合主计处统计局、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财政部、经济部、农林部、交通部、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四联总处等政府有关机构,成立了“中国国民所得联合研究委员会”。[27]

国民所得研究会于1947年9月11日在南京举办筹备会,出席会议的有主计处统计局副局长赵章黼、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代理所长巫宝三、财政部统计长杨寿标、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所长孙拯、副所长郑友揆、四联总处秘书处统计科主任郑孝齐、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处长冀朝鼎、内政部、经济部、农林交通各部统计处室的代表等。推定冀朝鼎为临时主席。委员会之下设立技术组,由参加单位各派专家一人,委员会则聘请国内外专家若干人组成。巫宝三和孙拯为技术组召集人。[28]会议决定随时邀请有关机关及团体参加研究,必要时举办全国国民所得讨论会议。[29]国民所得研究委员会在1947年11月19日于南京中央银行召开会议,讨论巫宝三1946年国民所得估计,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估计结果偏高。[30]

国民所得委员会后续工作如何,是否进行过新的核算,目前未找到相关方面的资料。但是,有资料记载,到1948年,美国成立“国际收入与财富研究会 ”,在各国聘请通讯员,负责报告各国国民所得研究成果,中国的通讯员为巫宝三,他负责的事项为及时收集中国国内的核算成果。[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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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馥荪:《中国国民所得的编制及其编制机关》,《经济评论》1948年第10期。

[2] 巫宝三:《中国国民所得(1933年)》,第5页。

[3] 钱昌照:《钱昌照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41页。

[4] 钱昌照:《钱昌照回忆录》,第39页。

[5] 周吴奇:《战后台湾经济增长思想研究》,第254页。

[6] 194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论文题目为《农业于工业化》,同时参与资源委员会“农业机械化问题”的研究工作。

[7] 1946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论文题目为《工业化、资本结构和内部积累:战后中国工业化的考察》。

[8] 1946年毕业于英国伦敦经济学院,论文题目为《资本形成与经济秩序:一个关于贫困国家案例的研究》。

[9] 有资料中写作周贻囷,1943年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论文题目为《收益费用的会计理论》。

[10] 邹进文:《近代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来自留学生博士论文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11] 钱昌照:《钱昌照回忆录》,第39页。

[12]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张培刚传》,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版,第101页。

[13] 叶坦:《学贯中西古今,德泽桃李同仁:吴承明先生的生平与学术》,《经济学动态》2011年第9期。

[14] 《本会要闻及事业消息》,《资源委员会公报》1946年第1期。

[15] 邢慕寰:《我国国民所得数字的商榷》,《资本市场》1948年第5期。

[16] 《事业消息:服务机构类(经济研究所)》,《资源委员会公报》1946年第4-5期。

[17] 吴大钧:《主计处统计局之组织及其事业》,《统计季报》1935年第1期。

[18] 《北平市政府会计统计人员庆祝国民政府主计处成立十五周年纪念大会陈主计长其采训词》,《北平市政统计》1946年第1期。

[19] 《国民所得估计方案拟订之经过》,《广东统计通讯》1947年第4期。

[20] 《国民所得估计方案拟订之经过》,《广东统计通讯》1947年第4期。

[21] 汪馥荪:《中国国民所得的编制及其编制机关》,《经济评论》1948年第10期。

[22] 《编制国民所得资料》,《财政统计通讯》1946年第2期。

[23] 《国民所得估计方案拟订之经过》,《广东统计通讯》1947年第4期。

[24] 《提供国民所得数字及战时经济损失数字研讨情形》,《财政统计通讯》1946年第3期。

[25] J. Derksen撰,陈光照译:《国民所得统计之比较》,《统计月报》1948年第135-136期。

[26] 《调查国民所得作国计参考,国民所得研究委会将组成》,《经济通讯(汉口)》1947年第396-419期。

[27] 邹进文:《民国时期的中国国民收入研究:以刘大中、巫宝三为中心的考察》,《武汉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28] 《国民所得研究会筹备成立》,《台湾统计通讯》1947年第6期。

[29] 王雷鸣:《国民所得研究会开始筹备》,《金融周报》1947年第12期。

[30] 《讨论三十五年国民所得的估计》,《财政统计通讯》1947年第18-1期。

[31] 汪馥荪:《国民所得研究之进展》,《经济评论》194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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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意义:以数字形式综合呈现国家经济形势

从20世纪30年代末巫宝三等学者开始着手进行国民所得核算,到1947年成立国民所得研究会,对于国民收入的核算结果不断进行修正。除了上述学者与机构外,南开经济研究所方显廷、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室曹立瀛、国民党调查统计局万大鋐、国防研究院等都做过相关的工作。[1]政府机关虽然对于国民所得研究给予了关注,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核算,但是由于严密的核算需要普遍、精密的调查,随着后期国民党政权日益难以为继,国民所得研究也逐渐难以继续深入进行。但是国民所得数据对于当时指导经济建设,以及后来的研究工作无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它与当时的调查统计工作相辅相成,使当时的政治经济工作有了较为客观的依据;另一方面,当时的一些研究人员后续还在进行相关的核算与研究工作,有许多新的思考。另外,当时留下的调查研究成果开以数字形式综合呈现国家经济形势之先河,丰富了民国时期经济思想史的研究素材,有助于我们从宏观的角度理解经济社会变革。

(一)与统计机构和统计资料的发展相辅相成

说到严肃的国民收入估计,就不得不提中国统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国民收入研究以1933年为基准,或向前或向后推移,这是建立在我国第一套统计数据的基础之上的。我国向来缺乏统计数据,1934年成立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即整理出版《统计提要》,这是近代宏观统计的基础。国民所得研究的逐步深入与完善与当时经济调查经济统计的发展有较大的关联,许多机构纷纷成立专门的社会经济研究机构,这些机构的设立及经济调查、统计的开展无疑对国民收入核算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国民收入核算也成为这些机构选择调查方向和范围的重要参考。最早设立的经济研究机构为1920年刘大钧在北平创立的经济讨论处,1929年改为工商访问局[2],1932年改组为国际贸易局,职能由提供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扩展为国内外商业信息的调查研究和搜集统计资料等。[3]1926年陶孟和创立北平社会调查所,1933年并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26年何廉创立南开大学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1933年改组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1931年国民政府成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资源委员会经济研究处、建设委员会经济调查所 (战前停止)。1933年中国经济学社和中国统计学社合办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由刘大钧主持。[4]1933年成立社会经济调查所,主要进行农业经济调查。[5]1933年8月中央银行设立经济研究处,研究国内外金融经济状况,也关注国民收入核算相关问题。[6]中山文化教育馆、交通大学经济研究所、金陵大学实业经济研究所、社会经济调查所、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中国农民银行经济研究处等也都是当时创设的经济研究机构,他们的调查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当时研究成果的可靠性,也留下了日后深入研究的基础文献。

(二)为后续开展核算与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

随着对宏观经济问题认识的逐渐深入,经济史学家们对民国时期国民收入问题也给予了关注,而当时经济史核算过程的发展成为经济史学家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麦迪森(Maddison)、罗斯基(Rawski)、刘佛丁和王玉茹、刘巍等都对民国时期GDP进行过研究。[7]1995年夏季,日本政府文部省开始支持以一桥大学研究团队为核心,组织重建亚洲长期经济统计的庞大计划。1999年9月,日本召开“中华民国时期的经济统计:评价与推计”会议,会上对近代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估算,认为1936年GDP为252.64亿元,1946年为213.96亿元。[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苏联的MPS(物质生产)统计制度,1978年以后国家统计局采用国际通行的SNA(国民账户)制度,在“国民收入”之外加计GDP,1993年以后专用GDP。对于如何将1993年之前的“国民收入”转换为GDP,国家统计局与一桥大学协议合作,于1997年完成1952—1978年中国GDP的转换,自此有了一套完整的GDP统计。[9]

国民党溃逃台湾以后,刘大中、邢慕寰等在民国时期进行国民收入核算的专家继续在这个领域进行研究,对台湾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世纪50年代,刘大中被聘为台湾省“行政院经济部”顾问,他建议加强国民所得统计,强调统计资料应随着方法的改进和资料的丰富而不断加以修正,建议编制产业关联表或投入产出表。他建议在台湾省成立国民收入统计评审委员会,集合政府机构的专家和学者对国民收入编算方法、基本数据来源及编算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査,并提供相关改进意见,确保国民收入编算内容不出偏差。[10]刘大中后来在国民收入领域著述颇丰,其中最著名的是1965年与叶孔嘉合著的《中国大陆经济: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1933—1959》(The Economy of the Chinese Mainland:National Incom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1933-1959),该著成为研究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的经典之作。[11]邢慕寰1949年到台湾省之后继续进行国民所得的探索,1951年被邀请指导台湾省国民所得编制工作,辅导台湾省行政院主计处建立国民会计系统,参与国民所得统计的评审工作,且不断有研究成果发表。[12]1957年,发表了《对一般社会框架的探讨》(An approach to a general social framework)一文[13];1959年,发表了《社会会计模型的构建》(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Accounting Models)[14]。1978年—1999年担任台湾省行政院主计处的国民所得评审委员会顾问。[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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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鹄:《丁鹄经济金融理论文集》,第39页。

[2] 赵秉钧:《工商会议报告录》,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10年版,第155页。

[3] 霍建国:《中国对外贸易史(中卷)》,中国商务出版社2016年版。

[4] 孙大权:《中国经济学的成长: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8页。

[5] 林皡如:《从物价变动观察工资问题》,《实业统计》1935年第4期。

[6] 朱斯煌:《民国经济史》,河南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页。

[7] 金明善主编:《经济学家茶座(第10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8] 江海:《中国近代经济统计研究的新进展》,《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

[9] 金明善主编:《经济学家茶座(第10辑)》,第1-9页。

[10] 张欣欣:《刘大中的经济思想及其在台湾的政策实践》,复旦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6页。

[11] T. Liu and K. Yeh. The Economy of the Chinese Mainland: National Incom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1933-1959.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5.

[12]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25辑)》,中国台北“国史馆”2001年版,第11页。

[13] Hsing M. An Approach to A General Social Framework.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Vol. 39,No. 1 (Feb,1957),pp. 93-96.

[14] Hsing M.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Accounting Models. Weltwirtschaftliches Archiv,Bd. 83 (1959),pp. 15-31.

[15]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25辑)》,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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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余论

中国国民收入的估算起初是外国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估计,后来国内的学者如巫宝三、刘大中等都开始尝试进行估算,随着国民收入核算在国际上发展与改进,以及国内经济建设需要将其作为参考,不少机构都对其给予关注,经历了由最初受学者关注,发展到由政府机构组织进行,以及从多人分别估计,到集各方力量统一进行估计的过程。而由“民间”开启的估算逐渐引起当局重视,逐步被纳入官方体系,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研究人员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思路,在更宏观的层面来看待中国经济问题,不仅为当局提供了决策参考,并且使得国内事宜逐步与国际接轨,这对当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核算过程逐步被官方化,需要将数据应用于一些官方领域,再加上核算涉及的方面、环节众多,所以官方核算能够弥补个人估计中的一些不足。但是,国民党政府很快就败落了,系统的国民收入核算一直停留在巫宝三、刘大中等人的估计之上,邢慕寰等人虽有修正,但是系统、深入的估算再未实施。

民国时期,国际与国内形势错综复杂,战时经济的特征使得政府对国民收入的核算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但实际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当时主要侧重点在于综合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总成果,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本身的研究未有深入的拓展。但是,对国民收入进行研究有助于宏观、全局地看待中国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研究中的问题,也丰富了中国近代经济思想体系,这是需要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予以大力关注的。以国民收入核算为统领,了解当时各种机构、个人、团体所开展的调查工作,掌握并廓清当时获得的数据资料,对于了解当时的经济社会变革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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