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佩新房地产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20502702455755)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东税限改〔2024〕462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通东税限改〔2024〕4627号 通化市佩新房地产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20502702455755)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前改正。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