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出身的赖昌星,欧博abg一度在福建石狮做些服装、电子产品、小饭店之类的营生,也干走私生意。但他并不满足于此。1991年4月,赖昌星通过关系取得香港居民身份,1993年6月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几年间,远华集团已成为厦门闻名遐迩的大型企业,旗下有全资公司7个、控股公司5个、参股公司1个。赖昌星把几乎全部家族成员拉入伙,打造家族式走私集团。除董事长赖昌星外,远华集团董事会四大核心人物分别是:赖昌星之妻曾明娜、兄赖昌标、弟赖昌图、妻弟曾明育。 远华案浮出水面 正当1998年下半年展开的全国性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渐入高潮之时,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浮出水面。 1999年4月,一封举报远华集团赖昌星走私的信件送达中纪委和海关总署。该案件随即被列为中央直抓大案,代号“4·20专案”。至2001年9月,“4·20专案”基本尘埃落定。其间,共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欧博官网300多人被追究刑责,14人一审被判死刑。涉案人员最高级别至公安部副部长。在“重灾区”厦门海关,有160多人落马,占当时厦门海关人员总数的13%。 经查实,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堪称中国1949年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案件。 走私猖狂 远华集团一面在厦门大手笔投资,塑造正面形象,一面笼络海关人员,进行猖狂的地下走私。 530亿元,如此高昂的走私案值是怎么来的?这在后来的调查中逐渐清晰,远华集团的走私主要集中在“两油”(植物油、成品油)、香烟和汽车。 远华集团本身并没有进出口权,欧博但它以合作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利用厦门多家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 国有独资的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是远华的重要合作伙伴。1997至1998年6月间,该公司与远华集团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植物油,共计29万余吨,总值超19亿元人民币。 厦门东方发展公司也与远华集团共同走私了多种商品,其中仅成品油走私案值即达4.26亿元,偷逃税款近1亿元。 调查数据显示,1996至1999年,远华集团用不报关的方法共走私进口成品油450多万吨,是整个厦门关区同时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 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厦门远华大案—查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纪实》一书中曾披露,厦门外轮代理公司原总经理许某在接受调查时交代:这几年,欧博娱乐厦门地区“做油”很赚钱,但是要“做油”,谁都摆脱不了远华集团赖昌星的控制。 要做油品进出口,需要经过海关,而当时的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和赖昌星是“铁哥们”。 远华集团走私有多种手法,“假转口”是常用的一种。这种手法被大量用在香烟走私过程中。“转口”在国际贸易中,是指出口国货物运到中转国,再从中转国运到消费国。远华集团在实际操作中,把厦门海关做成中转地,但香烟等货物到了厦门海关就不会被运走了,运走的只是空集装箱或者其他货物。厦门海关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举报远华集团走私的材料称,远华集团走私香烟国内销售总值共计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远华集团的第二种走私手法是伪报品名,比如把走私汽车伪报成低税值的化工原料等。后经专案组查实,远华集团走私汽车3588辆,案值17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高达10亿元人民币。 人们也许难以想象,小学三年级文化的赖昌星如何建立了庞大的“远华帝国”,如何一手导演了走私大案? 在这当中,他亦有两个绝活:其一,赖昌星千方百计笼络一线领导,但从不要求一线领导发话替他走私护航,而是在基层下工夫,买通关键岗位上的海关干部。一线领导要做的只是“当做不知道”。这样做他认为稳妥保险,不易留下后患。 其二,赖昌星先后网罗了18个从海关辞职出来的干部,充分利用他们对进出口业务娴熟,以及在海关上下脸熟的优势,大肆走私。 弥天大网 有知情者说,赖昌星拿出“走私收入”的一半甚至70%用于铺路。他的手段可以简单总结为“七子”: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车子、本子(护照)、孩子。把这“七子”全方位关照到,往往就不愁打不开走私的路子。他就像蜘蛛结网一样,左右逢源,最终结成了一张复杂、实用、坚固的走私大网。 后来的调查结果显示,厦门海关从关长、局长到基层人员共计160多人被买通,占厦门海关总人数的13%。除厦门海关外,远华集团还买通了一批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口岸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金融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0多人,最高职务者为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李纪周。 李纪周手握国家打私大权,但他却沦为赖昌星走私的同党。他收受赖昌星的巨额贿赂,并利用职权,多次为赖保驾护航,非法干预执法部门的查处。据说,赖昌星曾经甚至希望把他的这张网向更高层延伸。 朱镕基亲自督办远华案 1998年春节,时任总理朱镕基在厦门参加团拜活动。赖昌星托人求见朱镕基。朱镕基却当着很多官员的面说,让赖昌星先拿出26亿元(一说10亿元)补税! 2000年11月23日,在新加坡谈中国证券市场等问题,在回答“厦门远华走私案查处有没有困难”时,朱镕基说:没有困难。无论涉及谁,我们都要一查到底,都要把他追查出来。没有任何困难,不会碰到任何阻力。如果有阻力,我们要打破阻力,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查清楚! 2001年3月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听取了全国人大香港代表团的建议和意见。在回答记者有关中国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的问题时,朱镕基坦承因为偷税漏税骗税情况比较严重,所以我们一直把它作为一个重要任务,特别是去年的工作上了很大的台阶。他说九七九八每年国家财税收入增加一千二百亿。去年增加一千九百六十亿。“这是我们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打击腐败取得的成绩。” 有记者问:远华案主犯赖昌星的引渡机会很小,这会不会影响中国打击贪污? 朱镕基回答:“你认为机会不大,我认为机会很大。” 至2001年9月,“4·20专案”基本尘埃落定。其间,共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300多人被追究刑责,14人一审被判死刑。涉案人员最高级别至公安部副部长。在“重灾区”厦门海关,有160多人落马,占当时厦门海关人员总数的13%。(综合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资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