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职是我国历史早期对国家或地方官员的官位编制,欧博官网与现有官职存在一定区别。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汉代官职,中央为三公九卿制度,地方为州郡县制度。 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 御史大夫 ,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 中央政府 的 行政决策 ,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秦代以前,各级官员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俗话说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子打洞洞”。先秦时期,欧博各诸侯国实行贵族制,诸侯、卿、大夫都是世袭。秦代的行政体制进行了大的革新,实行了郡县制,除了皇族世袭,其它官员主要通过各种形式选拔上来。汉承秦制,郡县制传承下来,官员选拔制度也逐步成熟、完善起来,到汉武帝时期基本成型,形成了完整的官员选用制度体系。 首要的渠道,加强教育,培养人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政府重视教育,设立太学,培养知识分子,欧博娱乐太学生也是未来官员的苗子。太学毕业后,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分为甲、乙两等,当时称为甲乙两“科”,甲科称为郞,乙科称为吏。郞可以进行皇宫实习,成为宫廷侍卫,能够跟皇帝接触,经过皇帝的考察,条件成熟的就可以出去做官了。而吏则要回到原籍,不受中央任命,只能成为地方主官的僚属。 展开全文
汉代的制度体系有科学、合理的一面。加强了人才的全国流动,有利于巩固大一统中央政权。通过郞官实习选出来的官员,欧博allbet来自全国各地,安排时也是在全国各地统筹考虑。可以留到中央政府,也可以统筹安排到全国各地。但有异地任用、回避原则,一般不能回原籍任职。 中央和地方主官是由中央任命的。中央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地郡守、县令,主官由中央统一任用的。地方主官不能是当地人,但各地方主官的僚属,也就是吏是本地的。僚属的任用权在地方主官手里。 通过选举产生,也是一种主渠道。 选举又分为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举贤良。 这种形式是不定期进行的,由中央根据需要决定。选举的形式为“策问”。“策”原意是古代的一种竹简,将中央需要咨询解决的问题写在策上,称“策问”。参加答问的人,根据策问的题目,发表自己的观点,称为“对策”。被中央选上的,就可以任命为官员。这样选举的贤良一般是有才能的人,通常会安排较好的位置。像著名的董仲舒“天人三策”、贾谊的“治安策”、公孙弘的对策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体现出来的,这些著名的对策,有的成为国家大政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人才也都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 第二种选举形式是特殊选举。一般是国家需要一定的专业人才,如外交、治水等,需要一定的特殊才能,可自愿报名,参加选拔。 第三种形式是定期选拔的形式,由地方推举孝子和廉吏,称为举“孝廉”。 汉武帝时期,要求各地方官员,必须按各地人口数推举相应的“孝廉",到了中央以后,再经过相应程序,统一安排使用。推举“孝廉”的主动权实际掌握在地方主官手里。 由于是定期选举,各地选得多了,有了充足的人才来源,这第三种“举孝廉”的形式逐步成为主要形式,前两种形式逐步淘汰了。 举“孝廉”人数较多,不能马上任用,一般是做为郞官,先进入皇宫实习,再经过考试,择优任用。从后来运行的情况看,各地推举的“孝廉”人选,一般是原来经过太学考试获得乙科,回到地方做吏的人员,再一次入选郞官,获得由中央任命为中央部门或地方主官的机会。 这样一来,官吏队伍逐步成为底色为知识分子的队伍。 汉代的选人用人制度在那个历史时期,是非常先进的。考试等形式一直为后世借鉴,至今也是选人形式之一。通过地方推举孝子和廉吏,突出官员的德行,体现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思想。全国范围内的人才选拔与任用,促进了人才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纵向交流,以及全国各地域之间的横向交流,很大程度上调动了人才积极性。 与历史同期的欧亚其它地区相比,汉代的官员选拔制度还有效避免了军人干政以及富人政治的形成。 但是,任何制度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由地方官员主导的察举制度,地方主官有很大的主动权,有的地方主官到全国各地任职,长斯举荐大量官员,逐渐形成门派势力,各地被举荐的人员也相对集中到地方大户,察举制度逐步走向了僵化,以至于到东汉后期和魏晋时期,逐渐形成了“门阀制度”,造成了寒门弟子难以进入官僚系统的局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