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56 公司简称:浩欧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欧博官网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6.458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939.34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人民币34,076.37万元,支付发行费人民币5,939.3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8,7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理财产品收益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共计2,114.23万元,欧博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84.43万元。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1年1月8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立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支行(8112001013800580051)期末余额中包含子账户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支行(8112001033200660901),该子账户为通知存款户,期末余额为8,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9日,欧博娱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2年1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1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7,000,000.00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欧博allbet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浩欧博”)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浩欧博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76.458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9,646.5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60,881.8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政策、外部环境以及物资采购、物流运输、施工人员流动及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医疗器械资质变更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的研究论证,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3-030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并于2023年8月23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海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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