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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附件前还是后

时间:2025-02-13 03:1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0 次
第十条的第五款的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欧博abg“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第十一款: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例如:(成文日期,印章)2011年4月6日 (联系人:*** 电话:138***7) (附注)需要。一般情况下,请示、会议

第十条的第五款的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欧博abg“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第十一款: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例如:(成文日期,印章)2011年4月6日 (联系人:*** 电话:138***7) (附注)

需要。一般情况下,请示、会议通知等公文需要“联系方式”。位置在正文、附件之间,并且要在前面空2个汉字。系人、固定电话、email之间用逗号。

联系人在上面。一般都是附件附后啊。前面说明大体事由,然后写上联系人,附件为详细数据或图纸等补充文件,放在末尾。

附件和联系人,通常来讲是联系人写在前。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附件 通常来讲就是附属于正式文件的材料,是基于对正式文件的解释说明或补充。而什么是联系人通常来讲就是某份文件具体的对接对象。由此可见,就联系人来讲,通常应该属于正式文件的一部分。写在前面。

先写附件。会议纪要附件放在公文格式中公文的后面,一般会议纪要的格式是,发文字号,密级,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签发人,而后是正文,正文后面紧接着是附件的名称,然后是落款,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份数,抄送部门等,再另起一页,附上附件,按照编号依次附上即可。会议纪要特点 具有特定的记载对象、记

通常来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该在附件之后,因为附件是文件中包含的具体的文件或材料,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则是用于联系和沟通的联系方式,应该在文件内容之后。

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附件前还是后

行政公文格式规范要点有什么 1. 公文份号标注要规范。份号即公文印制的顺序号,涉密公文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按照《条例》规定,公文份号在公文首页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涉密文件可标虚位,一般标四至六位,如果是两位数的文件共20号,则从0001号开始编码,一直编排到0020号;如果是四位

请示。根据查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得知,在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的文种属于请示,是客观上需要人们对常用的每一种公文都赋予一个能概括表明其性质的称谓。联系人就是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的供联系交流的人。

如下图:《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强调在公文中留下联系方式,承办人员作为责任人之一,欧博官网就会在起草、校对、核发等文件制发前的各个流程和环节更加认真负责,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公文质量提高,降低出错率。

因此,最新规定中并未要求公文“意见”必须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电话。故表述错误。

在公文的页脚位置。在公文格式中,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般放在公文的页脚位置。页脚分为左、中、右三个部分,其中左、右部分可以用于放置页码或者其他信息,中部可以用于放置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

写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加括号标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8.2.7项规定: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的第五款的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第

行政公文中,留姓名和电话号码应出现在文末。详细解释如下:在行政公文中,姓名和电话号码作为联系信息,一般出现在文件的最后部分。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公文的整体结构和内容清晰,方便读者理解和执行。公文的主要内容部分通常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等部分,这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文的目的、要求和相关信息。为了确保

行政公文中,留姓名和电话号码应在什么位置?

通常来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该在附件之后,因为附件是文件中包含的具体的文件或材料,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则是用于联系和沟通的联系方式,应该在文件内容之后。

在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中,确保留下清晰的联系人信息至关重要。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联系人信息应以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的形式,置于成文日期下方,以显示其重要性。保持良好的联系方式对于公文流程的严谨性至关重要。当文件的制发过程中有专人负责,无论是起草、校对还是核发,都能促使工作

写在成文日期的下一行加括号标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8.2.7项规定: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号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的第五款的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第

【答案】:D 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故正确答案为D。

(联系人:×××□联系电话:办电;手机)。为确保公文在运转中的时效性,规定联系人不能为一般干部职工,需是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如是市处代市局起草的公文,联系人须是副科以上干部;如是各县站报市的请示、报告,欧博联系人须是副股级以上干部。

在公文的页脚位置。在公文格式中,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般放在公文的页脚位置。页脚分为左、中、右三个部分,其中左、右部分可以用于放置页码或者其他信息,中部可以用于放置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

请示件中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在公文格式的什么处

(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

公文有多个落款单位的格式排版一般是并排排列 在文件中,多个单位署名,应如何排列?联合行文印章需加盖两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个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机

1、平行单位间落款排版——如果一个公文是由两个以上单位(平行)联合出行的,那么,落款一般是主撰写单位(组织单位)在前,配合单位在后。2、依据单位属性落款排版——如果一个公文出行有两个以上不平行的单位,那么,可以根据单位的属性大小进行排版(大的在前,撰写单位在后)。

按职权类别盖章,即主办单位左边,协办单位右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规定,通用公文包括:(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

在正式公文落款中,如果涉及多个联系人,通常应将领导排在前面。这是一个较为通用的惯例,但实际安排可能因具体的组织、单位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查阅相关单位或组织的规章制度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精确的指导。

正式公文落款多个联系人,领导排前还是排后

因此,建议在公文中设定至少两位联系人:一位是部门负责人,他们对整体情况有全面了解,可作决策;另一位是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执行细节。这种设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请示,欧博娱乐提高效率。同时,确保联系人信息的完整,包括办公电话和私人电话,方便沟通,体现责任感。尽管有些人顾虑私人电话的使用,但其实这是敬业

需要。公文联系人及电话需要对齐,不用定格,公文的联系人写在公文最后一页正文的下面,注意要写清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指在公务活动中按一定程序和格式形成和使用的、表述社会集团意志的文字材料。

通常来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该在附件之后,因为附件是文件中包含的具体的文件或材料,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则是用于联系和沟通的联系方式,应该在文件内容之后。

页眉或页脚位置。放在公文的页眉部分,位于公文的顶部,以便在翻阅时能够快速找到,另外一种方式是放在页脚部分,位于公文的底部,可以确保联系人信息在每一页都能够显示出来。

在公文的页脚位置。在公文格式中,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般放在公文的页脚位置。页脚分为左、中、右三个部分,其中左、右部分可以用于放置页码或者其他信息,中部可以用于放置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

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公文哪里 如下图: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强调在公文中留下联系方式,承办人员作为责任人之一,就会在起草、校对、核发等文件制发前的各个流程和环节更加认真负责,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公文质量提高,降低出错率。 扩展资料作为公文联系人要熟悉各方面情况,在接受咨询时,能够答得上来、讲得明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文所留联系人是参与公文某一方面工作的干部,对文件整体情况掌握不全、了解不深。更有甚者,所留联系人是单位里负责文件印制的职工,回答提问更是无从谈起。 针对上述情况,若条件允许,应留两位联系人,前者应是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后者是具体承办人员。如此,遇到问题,可以视情况有针对性地联系,避免承办人员反复请示耽误时间、延误进展。再者,可以防止因某一位同志联系不畅影响公文运转。 此外,作为联系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通常讲,应在文尾将办公电话号码和个人手机号码同时标明。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未标明联系人手机号码,有的是承办人员认为标注私人电话,显得公文不太正式,也有一些承办人员不愿在八小时以外被打扰。其实,留下私人电话,不仅方便联系、利于工作,也能体现该同志的敬业程度、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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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写负责该请示事项的负责人,比如我们公路部门,如果请示内容为养护性质的,则联系人写养护科科长为好,一般写中层干部即可,不一定写办公室主任,如果是办公室负责可以,签发人应该是单位一把手,不应作为联系人,不知道能否帮上你。(十三)附注 公文如有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可标识附注,在成文日期下空1行,居左空2字,加全角括号标识。 凡上报的公文,应标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标识格式如下: (联系人:×××□联系电话:办电;手机)。 为确保公文在运转中的时效性,规定联系人不能为一般干部职工,需是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如是市处代市局起草的公文,联系人须是副科以上干部;如是各县站报市的请示、报告,联系人须是副股级以上干部。 扩展资料: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无论从事专业工作,还是从事行政事务,都要学会通过公文来传达政令政策、处理公务,以保证协调各种关系,决定事务使工作正确地、高效地进行。 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的国家规范《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执行,此次修订于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制定程序必须, 符合法律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否则无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规范性。 3、公文语体的简明性,观点严谨、鲜明,文字朴实、庄重。 4、对机关工作的依赖性。机关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础,公文是机关工作的专用工具。 公文除了文字文书之外,又有了电信文书(电报、电话记录)、声像文书(录音、录像)、图形文书(以图表为主,伴以简要文字说明)。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使用,机关开始运用各种办公自动化工具,而且还利用计算机组成机关管理自动化系统。电子计算机集数据、文字、影像和音讯处理于一身,使办文进入一个快速、准确的崭新阶段,因而公文处理需要更高的技术。 1. 内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确、完整、突出,改观点错误、浮泛空洞、文不切题、含混冗杂、不合逻辑之处。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规定、办法、意见是否符合政策,切实可行;改矛盾抵触之处及不求实效的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和不力之处。 查材料:看是否具体、真实、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实之处。 2. 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确、紧凑、合理,改杂乱无章、上下脱节、主次详略不当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炼、合乎语法和逻辑,改用词不当、啰嗦累赘、逻辑错误之处。 查文字:看是否规范,改错别字、生造词语、滥用简称、标点错误和文面款式毛病。 3. 体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种、标题、主抄送单位、附件、附加标记有否问题,如有即行订正。 办文必须迅速及时,不失时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时效,特别是有明显时间要求的公文,如果超过时限,就会耽误工作,造成损失。因此,为了做到公文处理及时、迅速,必须健全制度,简化手续,增强时间观念,以保证公文尽快处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须严格地执行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拟稿过程、印刷过程、处理过程,不管是什么人泄密,都是失职渎职,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文书
如下图: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强调在公文中留下联系方式,承办人员作为责任人之一,就会在起草、校对、核发等文件制发前的各个流程和环节更加认真负责,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公文质量提高,降低出错率。 扩展资料作为公文联系人要熟悉各方面情况,在接受咨询时,能够答得上来、讲得明白。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文所留联系人是参与公文某一方面工作的干部,对文件整体情况掌握不全、了解不深。更有甚者,所留联系人是单位里负责文件印制的职工,回答提问更是无从谈起。 针对上述情况,若条件允许,应留两位联系人,前者应是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后者是具体承办人员。如此,遇到问题,可以视情况有针对性地联系,避免承办人员反复请示耽误时间、延误进展。再者,可以防止因某一位同志联系不畅影响公文运转。 此外,作为联系人要保持通信畅通。通常讲,应在文尾将办公电话号码和个人手机号码同时标明。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未标明联系人手机号码,有的是承办人员认为标注私人电话,显得公文不太正式,也有一些承办人员不愿在八小时以外被打扰。其实,留下私人电话,不仅方便联系、利于工作,也能体现该同志的敬业程度、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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